关于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惠州市本级)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下达我市“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335万元,“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收回资金)”300万。根据各学校资金使用进度情况,考虑到原分配给惠州工程职业学院(龙门校区宿舍楼建设项目)800万资金使用进度至今仍为0,决定从该项目收回资金300万元。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按《通知》要求分配给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学校。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7月2日至7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何建文。电话:2286360。
邮 箱:hzjygzk1@huizhou.gov.cn 。
附件: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惠州市本级)分配方案
惠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惠州市本级)分配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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