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公示
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以及《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室组织复核组对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市级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7日—9月23日。
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应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2-2282086;
电子邮箱:hzjydds@huizhou.gov.cn。
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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