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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领取惠州市2026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2 【字体:

  惠州市2026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6月3日至6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惠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1号楼1楼服务大厅。

  3.领取要求:

  本人领取:申请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场领取;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领:受托人除备齐上述本人领取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

  (1)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签名捺印,模板见附件 2);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证书邮寄

  除应届毕业生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了邮寄业务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已经通过邮政EMS寄出,邮寄单号在附件1的“邮件号码”栏,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搜索微信小程序“邮证管家”在线查询证书邮寄情况,注意查收信件。如有问题,请于6月15日前与邮政部门联系。咨询电话:0752-2290007。

  二、应届毕业生学历补充及证书发放

  认定通过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须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补充有效学历信息,完成后方可在线查询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补充的,将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在线查询服务

  惠州学院应届毕业生的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将在校内集中发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他院校毕业生毕业后,请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三、注意事项

  (一)领取的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原件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请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因存入档案不及时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惠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2261072。

  

  附件:

  1.2026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pdf

  2.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惠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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