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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27-2029)(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字体:

  为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惠州教育发展实际,我局经充分调研起草了《惠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27—2029年)(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2月13日至3月1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共收到各类反馈意见30条,经梳理合并同类型意见后为5类。结合公众反馈意见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要求,经认真研究论证,对征集的30条意见,予以采纳5条、部分采纳18条、不予采纳6条,另有1条意见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畴,将作另行研究处理。

  特此公告。



惠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3日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

情况

说明

1

关于录取计分科目分值调整的反馈。意见如下:

(1)物理,化学科目:以笔试卷面的80%计分+10分的实验操作分数,计算总分。

(2)建议惠州政策参照广州、深圳,具体表现为道法分值不超过60分,历史分值应该不超过60分。另外适当提高数学分数,个人建议是将数学调整至130~150分。

(3)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由市、县区教育局统筹,加大对农村、薄弱初中的实验设施与专职教师投入,考前为所有初中学校提供免费的实验操作标准化培训,统一考点设施标准,确保城乡学生享有平等的训练与考试条件。

(4)完善英语听说考试保障机制,明确合理便利规则:①统一考试设备与训练保障:方案明确由市教育局统一全市英语听说考试的考点设备标准,考前对所有考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为所有初中学校免费提供听说考试模拟系统与训练资源,保障城乡学生享有同等的训练条件。②明确特殊考生合理便利:听力障碍考生可申请免英语听说考试,听说部分分数按笔试成绩同比例折算;语言障碍考生可申请延长考试时间,保障其平等的考试权利。

(2)不采纳

(1)(3)(4)部分采纳

(2)不采纳,理由:本次改革秉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为保障政策平稳过渡,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五个科目学科及物化实操考试分值不作调整。同时,将适当减少识记类知识考查比重,道德与法治科目拟由权重0.8、分值80分,调整为权重0.7,分值为70分,与历史、化学科目分值一致。此外,广州、深圳为中考自命题地区,而我市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7科笔试均由省统一命题,其中数学科目卷面满分分值为120分,暂不具备分值调整条件。

(1)(3)(4)部分采纳,理由:理化实操考试相关实施建议虽未直接写入本次《实施意见》,但我局将持续完善我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保障考试规范、平稳、有序实施;英语听说考试相关实施建议虽未纳入本次《实施意见》,但残疾考生免考等事项、考点考场建设规范均在《惠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工作方案(试行)》中有详细规定,考前设施设备测试、模拟考组织等事项将另行下发通知予以明确。

2

关于录取参考科目调整的反馈,意见如下:

(1)优化生物考查:取消生物实验操作考查,以笔试成绩为唯一评价依据,聚焦核心素养,回归教学本质。

(2)完善生地评价与录取:

①等级按固定分数划定:85分及以上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取消比例划级,保障公平。②建立补考机制:生地补考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与中考同期进行,取最高等级作为录取依据。③实行分层录取:优质普高需生地双D及以上且至少一科C级及以上;一般普高需双D及以上。④规范外地成绩认定:按转出地有效等级或我市分数标准认定,无成绩可参加补考。

(3)规范信息科技、艺术考试管理:①全市统一考核标准、内容、方式及合格线。②考试组织权限上收至县区,实行统一命题、考试、评卷。③成绩合格作为毕业必备条件;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两科合格考生。④加强师资设施保障,强化督导,确保开齐开足课程。

(1)(3)不采纳

(2)部分采纳

(1)(3)不采纳,理由:广东省教育厅明确要求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包含实验操作考查,实验操作是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考查学生科学探究与实践素养的核心环节,不得取消;信息科技、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仅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实行简化评价以减轻学生考试负担,不再制定统一考试大纲与分数线;加强师资、设施保障属于日常教学管理和教育均衡发展范畴,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常规督导推动落实,不纳入本次《实施意见》。

(2)部分采纳,理由:生物、地理学科采用比例划级更符合全省中考评价惯例,可规避试卷难度波动对等级划分的影响,更利于全市生源统筹与横向比较;生地补考政策、外地转入生地成绩认定方式均已在我市中考报名文件中明确,九年级考生生地等级为D或无等级可申请补考,外省、外市转入考生的生地成绩认定及办理流程有具体说明,与本次反馈意见一致,相关内容虽未写入本次《实施意见》,但将继续按现有规定执行。

3

关于体育与健康科目调整的反馈。意见如下:

(1)第二类项目增设25米游泳、太极;第三类项目增设网球,扩大学生选择面。

(2)将体育科目总分设定为60分,过程性评价为6分,实践阶段考核为54分,注重实践和理论结合。

(3)在必要情况下将“体育理论”学习纳入过程性考核。

(4)参照深圳市现行体育标准,适度下调满分及及格线分值;希望能重新评估体育中考长跑标准的科学性,让体育考试回归“健康第一”。

(5)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学生体质抽样测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6)考虑城乡差异、性别差异,探索差异化评价方案;

(7)增加日常体育课表现权重,弱化"一考定分"的应试压力。

(8)取消球类项目纳入中考体育考试。优先选择无天赋门槛、无经济门槛、人人可公平参与的考试项目对学生进行考察。

(9)细化考试规则、保障公平:①优化选考与场地保障:县区统筹游泳场馆,提供公益训练;新增平板支撑等低门槛项目。②统一基础分评定标准与监督机制:由市教育局制定全市统一的《体育平时成绩与体测成绩评定细则》,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频次与公示要求,各校每学期的评定结果必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县区教育局组织跨校交叉复核与随机抽查,对违规评定的学校与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全市考生基础分评定标准统一、公平公正。③明确特殊考生保障细则:制定全市统一的伤病、残疾考生体育考试管理办法,明确免考、缓考、补考的申请条件、审核流程与分数折算标准:残疾考生可申请免考,按体育满分计入中考成绩;临时伤病考生可申请缓考,无法参加缓考的可申请免考,按体育总分的60%计入成绩;长期慢性病、运动障碍考生可申请选考项目替代,保障其平等的考试权利。 ④于2026年底前正式公布2027-2029年体育考试的完整评分标准、考试规则与项目细则,给学生充足的备考准备时间,杜绝政策临时调整带来的备考焦虑。

(1)(2)(8)不采纳(3)(4)(5)(6)(7)(9)部分采纳

(1)(2)(8)不采纳,理由: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要求,我市拟从2029年起将体育考试分值由原来的总分64分调整至70分(包括平时成绩3分+体测成绩9分+现场考试成绩58分),且2029年起体育现场考试实施“1+1+1”模式,项目设置以省定目录和普及度为依据,兼顾基础体能训练与学生运动兴趣特长发展,其中:体能类项目已设置100米游泳项目,技能类项目设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项目。技能类考试项目符合《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让每个学生掌握1—3项终身受用的体育技能,以体育运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4)(5)(6)(7)(9)部分采纳,理由:强化体育过程性评价体系,以平时表现+体质测试为核心考核维度,体育理论学习已纳入日常课堂教学范畴,并作为平时表现的重要考核内容;新一轮中考改革,我市将深入开展中考体育考试专项调研,进一步优化完善体育考试方案,力求选考项目设置、考试评分标准既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又能更好兼顾不同学生的身体条件与运动特长,充分发挥中考体育对学生体质健康的正向引导作用,切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自2023年起,我市每年选取第三方对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开展市级抽测,并进行结果分析运用。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历来结合不同性别学生的身体发育特点,设置了差异化的考试标准与评分要求,相关规则体系成熟且持续落地执行,但暂未制定城乡差异化评价方案;体育考试具体内容、成绩评定方式、现场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以及残疾人中考体育考试免试等相关政策,将经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后制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保障学生拥有充足备考时间。

4

关于招生录取招生调整的反馈意见如下:

(1)建议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作为公办教育有力补充。严控民办高中学费,加大教育扶持力度。规范民办高中收费标准,遏制学费过快上涨;同时增加公办高中投入,扩容提质。

(2)名额分配以初中应届报名人数为基数,结合办学质量、薄弱程度、农村/老区属性设置权重,全市统一核算公式、公开可追溯。

(3)额分配全流程公示:核算办法、各校名额、报名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市级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4)名额分配仅限本校连续就读满3年应届考生报名,防止中考移民。

(5)自主招生计划占比不超过10%;艺体特长生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高控制线60%。

(6)建立全市统一自主招生管理体系:统一规范、统一平台、全程公示≥7个工作日,设监督与申诉渠道;建议惠州市公开自主招生名单,接受大家监督,阳光招生。

(7)术科考核由市教育局统筹:统一命题、跨县区监考、第三方评委、全程录音录像 。

(8)省市优质高中自主招生划出不低于30%名额面向农村、薄弱初中。

(9)明确招生录取批次与补录规则,保障学生升学选择权。就现阶段惠城区考生升学压力的情况下建议优化惠城区招生指标的分配。优化中考分流政策,扩大普高招生规模,取消硬性“五五分流”,大幅提高普通高中录取比例,新增公办高中学位

(10)明确往届生与随迁子女录取规则,保障公平。

(11)建立规范的中考成绩复核机制,明确流程与时限。

(12)健全违规行为监督与申诉闭环机制,维护招生秩序。

(13)强化“双减”配套,招生改革不得变相增加学生学业负担。统筹减负与升学,合理调整分数要求,在落实学业减负政策的同时,优化中考评价体系,适度调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1)(3)(4)(5)(6)(7)(9)(10)部分采纳(2)(8)(11)(12)(13)采纳

(1)(3)(4)(5)(6)(7)(9)(10)部分采纳。理由:招生录取具体实施细则不适宜直接写入本次中考改革方案,待省级相关招生文件出台后,我市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招生政策(含自主招生相关规定),并在当年招生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公布。

(2)(8)(11)(12)(13)采纳。理由:广东省明确要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向薄弱校、农村校、老区学校倾斜,我市已将名额分配比例保持50%以上写入本次《实施意见》,与反馈意见一致;我市已建立规范的中考成绩复核机制,每年中考成绩公布时将同步对外公布复核流程与时限;将严格落实省级招生工作“十个严禁”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违规行为举报-核查-处理-反馈的闭环机制,压实各级招生工作责任;《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后,将开展专项督查督办,防止改革引发新的学业内卷,确保招生改革回归育人本质。

5

反馈意见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不属本次征求意见范畴

该意见与本次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征求意见内容无关,将作另行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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