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 情况 | 说明 |
1 | 关于录取计分科目分值调整的反馈。意见如下: (1)审慎调整英语分值,更多着眼于评价方式的变革。 (2)建议将英语学科的满分由120分调整为100分,以建立更为科学、均衡的学科评价体系。 (3)提高语文的分值,甚至提高物理,化学的分值,做好与高中的衔接。 (4)录取计分科目建议调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各90分,历史,道德与法治各70分,体育与健康70分,总分共计750分。 | (1)(2)(3)不采纳。 (4)部分采纳。 | (1)(2)不采纳。理由:关于英语科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精准衔接高中英语评价体系。英语科目权重比例拟不折算,分值为120分。同时,依据2024年出台的《惠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工作方案(试行)》,2027年起,英语听说考试成绩正式计入我市中考录取总分,取消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英语科目中的听力部分,听说考试分值与省命题听力部分保持一致。 (3)不采纳(4)部分采纳。理由:根据本次改革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为保持政策相对平稳过渡,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五个科目学科分值不作调整。同时,将适当减少识记类知识考查比重,道德与法治科目拟由权重 0.8、分值 80 分,调整为权重 0.7、分值 70 分。 |
2 | 关于体育与健康科目调整的反馈。意见如下: (1)从2029年中考起建议由1+1+1模式改为1+1模式。建议更改为以下模式:必考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该部分30分);选考项目:立定跳远,实心球投掷,仰卧起坐(女子)/引体向上(男子),50米跑,25米足球绕干射门,50米自由泳,1分钟跳绳,乒乓球,排球垫球,羽毛球,太极,篮球绕场上篮,网球。考生从以上项目中选取1项作为选测项目(该部分30分) (2)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平时成绩,共10分,其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每学年2分,共6分,平时成绩,七年级1分,八年级1分,九年级2分。 (3)对于免考(即残疾,肢体障碍等)的考生以总分50%计总分。 | (1)(2)(3)不采纳 | (1)(2)(3)不采纳。理由:一是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要将稳步推进体育考试改革,把体质提升、技能增强、运动参与、习惯养成纳入学生评价核心指标。二是考试项目采用“1+1+1”形式,既保障基础体能训练,又充分满足学生运动兴趣与特长发展需求。三是自2029年起,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调整为70分(较现行提高6分),由平时成绩3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较现行提高6分)和中考体育项目考试成绩58分组成。调整的目的是引导教学回归本质,推动学校重视日常体育教学与活动开展,强化学生平时锻炼的重要性。四是具体考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方式、现场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及残疾人的中考体育考试免试政策等将另行公布。 |
3 | 关于自主招生的反馈,意见如下:如若实施自主招生,须同步出台严谨的公平性保障措施。期盼改革能更好地服务于全体学生的长远发展,真正契合教育强国建设的时代要求。 | 采纳 | 采纳。理由:待省相关文件出台后,会正式确定我市自主招生政策,并在当年招生前向社会公布。 |
4 | 关于录取参考科目调整的反馈,意见如下: (1)建议将生物、地理、艺术、信息技术设为高中录取参考的等级性科目,生物学科实验操作以卷面20计分,生物实验操作占卷面20分并参与等级换算,采用五级制且按固定比例划分A(25%)B(20%)C(20%)D(20%),E(15%),明确普高录取需等级性考试E级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示范和市属普高需D级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避免不同科目之间的试题难度和考试人数差异。 (2)生物地理由省考试院命题,艺术和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命题。 (3)建议物理、化学按卷面80%+实验操作10分计分,实验考试各30分钟、考生抽1题作答,两科实验考试共计60分钟。 | (1)(2)不采纳 (3)部分采纳 | (1)(2)不采纳。理由:一是调整录取参考科目等级的划分比例和录取等级要求,目的是减少录取参考科目的补考人数,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二是艺术和信息技术由各校自主命题,适配各校办学特色、教学资源及校本教学实际,精准反映学生真实学习成效,提升评价针对性与实操性。 (3)部分采纳。理由: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结合公众意见及上级指导思想,我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分值、考试方式不做调整,与现行中考政策一致,以 18 分计入录取总分。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
5 | 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反馈,意见如下: (1)落实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要求,建议将传统文化教育纳入考察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涉及的社会实践评价一般只通过参与学校组织的付费研学或研学旅行方式取得。建议研学及社会实践活动需开设在本市各县区的东江纵队纪念馆等合规场所,不局限于社会企业开办的研学基地。 (3)教育部门举办研学活动要切实遵循自愿原则。 | (1)(2)(3)部分采纳 | (1)(2)(3)部分采纳。理由:一是中考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我局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二是涉及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层面的意见建议,虽未直接纳入本次《实施意见》内容,但已悉数转交相关业务科室,将在后续具体工作中认真研究、充分吸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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