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2025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大亚湾区、仲恺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市直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4-2025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惠州市2024-2025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等有关文件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幼儿园可参照小学执行。可结合本地季节变化、交通情况、学校寄宿、家长上班出行等情况科学设定区域内学校弹性上学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二、各县(区)、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及中小学“六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要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小学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自主确定每节课和课间休息的具体时长。要合理安排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在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可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劳动教育、研学实践活动、生涯规划等形式,丰富学生校内生活。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
三、教育部已将“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纳入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过程中,加强属地学校管理,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提早上学时间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普通中小学生健康发展。
附件:惠州市2024-2025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
惠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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