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最新公告>详细内容

最新公告

关于防范招生诈骗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08 【字体:

各位家长和市民朋友:

  我市各县(区)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正陆续开展,为避免家长遭遇招生诈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惠州市教育局郑重提醒:

  一、根据属地管理责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招生政策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拟定并负责解释,所有招生公告招生流程政策解读等招生信息均以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

  二、我市严禁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任何委托社会机构考试招生、私下签订协议、以招生为名义的相关收费都是违规行为,请勿轻信上当如家长发现有学校或机构存在上述行为,请拨打教育行政部门电话进行举报。

  三、不要轻信各类机构或个人的“有关系”、“有指标”、“有门路”等言辞,任何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机构或个人的招生录取行为一律无效,如需了解招生入学政策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咨询。

  四、一些不良机构或个人(自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发布入学政策并自行解读,甚至通过仿冒官方渠道等方式做虚假宣传。对于任何可疑的招生虚假宣传行为,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勿信虚假宣传,谨防招生诈骗,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或向相关网络管理部门举报。

  相关咨询电话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如下:



  惠州市教育局

  2024 年4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