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5日至21日止。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邱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9059/37627035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60773/2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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