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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优化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寒假前教育教学安排

发布时间:2022-12-20 【字体: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拟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作适当优化调整。

  1.开展“双向”同步教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12月21日起,“一校一策”实行“线下+线上”同步教学,直至本学期结束。家长和学生可视家庭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到校学习或居家线上同步学习。

  2.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可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积极为因疫情防控不能到校的学生提供线上考试或线下补考。

  3.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八年级)推迟到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各校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一旦出现阳性病例及时上报,快速处置。

  5.幼儿园参照上述有关要求执行。

  6.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寒假前教育教学安排,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惠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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