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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2022学年申请“上岗退费”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6 【字体:

  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我局对惠州市特殊学校2021-2022学年新申请“上岗退费”人员(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共有1人符合“上岗退费”条件,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0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人,专科学历0人。现对上述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16日至6月22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对审核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0752-2260773,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办公大楼222室(邮编516001)。

  附件:2021-2022学年申请上岗退费人员公示材料

惠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2021-2022学年申请上岗退费人员公示材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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