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惠州市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各申请人:
我市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请通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要求
1.领取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9日至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第二阶段:6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地点: 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3.领取要求
(1)应届毕业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前往领取。
(2)社会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3)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领取要求除以上(1)-(2)点要求外,还需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①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手写签名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
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代为保管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一)领取的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领取人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落实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的防疫要求,咨询电话2898712。
(二)领取人须在现场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要保持间隔一米以上,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消毒防范等工作。
(三)领取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防疫防控措施的,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领取人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惠州市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
2.授权委托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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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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