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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领取惠州市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 【字体:

各申请人:

  我市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请通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要求

  1.领取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9日至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第二阶段:6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地点: 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3.领取要求

  (1)应届毕业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前往领取。

  (2)社会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3)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领取要求除以上(1)-(2)点要求外,还需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①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手写签名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

  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代为保管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一)领取的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领取人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落实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的防疫要求,咨询电话2898712。

  (二)领取人须在现场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要保持间隔一米以上,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消毒防范等工作。

  (三)领取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防疫防控措施的,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领取人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惠州市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

  2.授权委托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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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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