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51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挂牌督导的公告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强化校长抓质量的责任意识,提高校长狠抓教育质量的积极性、主动型、创造性,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决定开展义务教育质量挂牌督导工作。根据我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情况,并经各县(区)教育部门的认定,现将挂牌督导学校(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各县(区)要加强对挂牌学校的督查指导,加大支持力度,为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有关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深化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落实“双减”政策,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促进校家社协同,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各有关校长要强化质量意识,履行抓质量主体责任,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最中心的工作、作为校长最重要的责任抓紧抓好,进一步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多做贡献。
特此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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