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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市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2 【字体:

  根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市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7月2日至7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饶丽园。电话:2280733。邮箱:hzjyk@huizhou.gov.cn。

  附件: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市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惠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市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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