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资金—中职“强发展”—经济欠发达地市中职学校发展奖补资金(惠州市本级)分配调整方案公示
根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资金(惠州市本级)分配调整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林耿林。电话:2260297。
附件: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资金(惠州市本级)分配调整方案
惠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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