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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体校国家体育职业技能培训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4-11 【字体:

2014年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

国家体育职业资格培训班招生简章

 

全市各游泳场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游泳场所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基地定于4月底开始举办2014年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考核申报条件
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备

较好的游泳技能,能达到以下标准者: ①25M定向快速游男23秒、女25秒以内完成;②5分钟内连续快游200M;③连续潜泳20M(蹬边出发)

(二)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条件(同时具备下述三个条件)

1.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2.持有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人社部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 具备较好的游泳技能,熟悉蛙泳、自由泳、蝶泳技术。

二、报名。

1.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时需填交申请表一份,交大一寸蓝底照片4张、小于50KB的同底电子相片一份、身份证复印件1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历复印件一张。

2. 费用:游泳救生员培训费560元;考核鉴定费240元(由广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收取)。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费1000元,考核鉴定费240元(由广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收取)。

3.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320日至2014715日止。

2)地点:惠州市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惠州市体校,惠州奥林匹克体育场旁),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2120619  13528055668

4.县区报名人员也可到各县区体育局指定地方和人员处报名,具体见县区体育局通知。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电话通知,每期30-50人,培训时间3天,培训结束至考核期间,可免费到培训场所进行训练(需严格遵守场馆经营管理规定)。

2.地点:惠州市体校游泳馆。

3.培训期间,学员交通费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考核办法

(一)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实行考培分离,培训结束后由广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有关专家对学员进行理论和技能考核;

(二)通过考核者可获得由劳动保障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发的初级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统一、通用。

(三)考核时间在培训结束后2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

1、培训时需请自带游泳衣裤及笔记本;

2、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严格按照培训时间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无故缺勤3次者将不予申报考试。

 

                                            

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惠州培训基地

201442

                                                                                       

 

 

 

 

 


2014年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表

 培训基地: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联系人:庄利桃   联系方式:0752-2120619

序号

培训日期

(培训3天,具体时间待定)

培训项目

培训地点

级别

人数

 

报名截止

时间

预计鉴定

时间

联系人

 1

4月下旬

游泳救生员

惠州市体校

五级

50

420

5月上旬

庄利桃

 2

5月下旬

游泳救生员

待定

五级

50

510

6月上旬

庄利桃

 3

6月中旬

游泳指导员

惠州市体校

五级

30

61

6月下旬

庄利桃

 4

6月下旬

游泳救生员

待定

五级

50

615

7月上旬

庄利桃

 5

7月中旬

游泳救生员

待定

五级

50

71

8月上旬

庄利桃

备注: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期数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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